黑档馆发〔2021〕12号
各市(地)县(区)档案局、馆,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中)直各单位、在哈大专院校档案部门: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黑人社函〔2021〕436号)要求,恢复2021年度全省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职称材料申报时间调整为2021年11月8日至12日;中级职称材料申报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13日至17日。同级改职的申报材料按申报等级同时报送。请各地各部门及时告知所属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间及工作安排调整信息,避免错过申报时间。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或减少人员聚集,请申报部门及个人分时段错峰提交材料。高级职称材料报送时间为: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11月8日报送;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11月9日报送;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11月10日报送;绥化、大兴安岭、省直各单位及流动人员11月11日报送。农垦、森工系统11月12日报送档案高级职称材料,12月17日报送中级职称材料。材料报送地点为黑龙江省档案馆(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48号)121办公室。
三、其他评审事项要求,仍按黑龙江省档案馆《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档馆发﹝2021﹞10号)执行。
黑龙江省档案馆
2021年10月19日